闫宏伟律师具有超过16年的刑事法律工作经验,主要执业范围包括:刑事辩护与代理、刑事合规。
黄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死一审被判刑9年,二审改判有期徒刑3年案
丁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不起诉案(获得国家赔偿4万余元)
郭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被不起诉案
刘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不逮捕案
某民营医院院长李某某涉嫌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被不起诉案
某公司董事长孟某某涉嫌职务侵占数百万元不逮捕案
葛某某涉嫌帮助网络犯罪活动罪不逮捕案
杨某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、物品罪二审减轻处罚案
张某某涉嫌串通投标罪一审单处罚金案
梁某某等51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案
王某污染环境罪案
某省会城市城区区长谷某某涉嫌受贿罪、串通投标罪案
罗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
某税务分局长黄某某涉嫌虚开发票罪案
潘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
2006年—2009年 中国政法大学 法律硕士
2017年8月,取得律师执业资格
闫宏伟律师于2020年9月加入广西司善律师事务所,担任高级合伙人。在此之前,闫宏伟律师在检察院公诉科工作多年,2016年辞去公职后加入律师队伍,曾在广西另一知名律师事务所执业。